因82岁老爸,
在家晒太阳时摔伤,
于2019年11月5日急诊,
进兰溪市人民医院。
于11月18日,
在医生护士的好心好意劝解下,
办理了出院手续,
回家安排后事,
或许是上天的恩赐,
或许是上帝的惩罚,
居然在医生会诊,
判断死刑的情况下,
再次重生,
于次日会开心歌唱
“东方红太阳升“。
昨天,
因办理老年人意外保险需要,
去急诊开具出院记录单,
才发现急诊医生,
没有按照当时本人事实的描述,
凭经验判定,
按医学推理,
在急诊病历卡上第一条,
注明“患者一小时前
一小时前
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
昏厥几分钟后,
摔倒在地“。
到底是先摔后晕,
还是先晕后摔,
不是目击证人,
谁也无法主观判定,
但却是保险公司,
判定是否属于意外的最关键证据。多次要求沟通,
按照但是家属描述,
因摔伤急诊的事实记录,
不要主观判断是晕厥后摔伤,
让保险公司去核定,
急诊科主任,
居然以既然已经写好,
不可以随意改动为由强势拒绝。
最气人的是,
急诊科的李主任,医师,
居然反问我
“你凭什么可以证明是先摔后晕,不是先晕后摔”,
一幅气势恢宏的态势。
在本人反问要求他证明一下
“自己是人,还是畜生“的反驳下,在其他医务人员,
还有保安大哥,
特别感谢急诊科的美女护士长,
按照事实,
细心核查,
跑上跑下的热心帮助下,
最终得到合理的解决。
请问,
穿着白大褂市人民医院的李主任,你的发问,
真的心安吗?
对得起自己的医德吗?
堂堂的急诊主任,
对照小小的护士长,
你真的问心无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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