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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发区、婺城区、金东区最新返金政策!

本文已经收录在专题:
金华各单位都开始陆续复工
很多还在外地的网友
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大凡哥收集了目前的相关政策
↓↓↓
开发区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一、从金华市域外返回的,持省健康码红码的,集中隔离14天;持省健康码黄码的,居家(企)隔离不少于7天,解除隔离后自我健康监测7天。
二、来自有确诊病例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居家(企)隔离14天。来自无确诊病例国家的,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三、来自湖北省的,以及省市下达的重点管控对象,集中隔离14天。
四、来自省外河南省信阳市、南阳市、郑州市、驻马店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阳市、邵阳市,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蚌埠市、毫州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上饶市、宜春市,重庆市万州区等17个(动态调整)重点地区的,居家(企)隔离14天。已集中隔离的,继续集中隔离至14天。
      来自省外重点地区下辖较低风险、低风险县(市、区)的,以及来自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且通过自驾车或统一包车返回、体温正常的,无需隔离(之前已隔离的,解除隔离),自我健康监测7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的,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五、来自省内较高风险县(市、区)的,居家(企)隔离不少于天,解除隔离后自我健康监测7天。已集中隔离满7天的,可视情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继续集中隔离至7天以上。
    来自省内中风险县(市、区)的,自我健康监测14天。
六、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个人要控制活动范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若体温超过37.2度的,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企业报告。
金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金东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东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全面推进。全区人民同舟共济、齐心战“疫”,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金市疫情防指〔2020〕23号),现就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金东区欢迎新金东人来金返金创业、工作、生活。
二、市外来金返金人员一律核查14日内流行病学史,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其中有重点和省内较高风险以上地区旅居史、生活史人员,先行劝返;劝返不成的,自抵金之日起,予以集中隔离14天;来自省内较低风险和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可视同本地居民;其他人员来金返金,需填写《健康申报卡》,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按要求开展自我健康监测7天,并实时填写《健康监测卡》,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只限住所与工作场所之间点对点来往。鼓励外来人员自驾来金返金;对员工相对集中地区,鼓励企业包车点对点接回,包车费用按区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三、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所有市域外来金返金人员,按规定在“来金人员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健康信息登记后,获取专用二维码(健康码),凭此码在各入金交通卡口,通过绿色通道实现快速通关。市外来金返金人员在到达居住地一小时内,主动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并签订《法律责任承诺书》,由属地负责建档管理并跟踪服务。若发现有瞒报漏报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鼓励各经营主体利用自有场所开展集中隔离和居企隔离,鼓励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主动居家隔离。根据复工复产复业经营主体实际情况,无法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协调统一安排集中隔离点,按区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五、实行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业备案、检查制,对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当天申请、当天备案、当天开(复)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建立“负面清单”,引导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复业。
六、鼓励通风良好、防控措施落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连锁门店、沿街商铺、便利店等有序恢复经营。其他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继续关闭。
七、加快物流畅通。取消县(市、区)之间和乡镇之间所有检查卡点。物流、快递车辆在全区可以正常通行,物流、快递从业人员测温后可以进入村(社区)开展业务。
八、充分发挥社区疫情防控功能,使村(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村(社区)实行双向管控,重点管控外部人员、居家隔离对象,不得擅自阻断过境道路、街区道路,在开展体温检测、进出车辆人员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允许非本村(社区)人员正常通行。推行“一人一证”(通行证或通行码)制度。村(社区)合理划定最小单元,企业按工作流程设定相对独立工作区间。村(居)民要切实减少与最小单元外的不必要接触,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时戴口罩,不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九、因疫情防控需要的乡镇(街道)和有关村(社区),可以继续实施从严管控措施,具体由区、乡镇(街道)防控指挥部分别确定。
十、省、市、区防控指挥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来婺、返婺人员分类管控指导意见
婺城区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月12日起,我区对新来婺、返婺人员实行分类管控,具体如下:
一、省市下达的重点管控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二、从湖北省来婺、返婺的人员,或2020年1月1日后到过湖北省的来婺、返婺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三、从重点地区来婺、返婺的人员,或2020年1月1日后到过重点地区的来婺、返婺人员,实行居家硬隔离14天。
四、来自浙江省发布的较低风险、低风险县(市、区),且自驾车来金、返金人员,无需隔离。现居家隔离的,解除隔离。
五、除上述地区以外的来金、返金人员,实行居家硬隔离7天。已居家隔离满7天的,解除隔离。
六、非重点地区人员搭乘公共交通新来金、返金人员,请自觉居家硬隔离7天。
七、已采取异地隔离7天且自驾返婺或单位接送来婺人员经企业审核后无需再次隔离。
八、新来婺、返婺人员,应在到达婺城居住地后一小时内,主动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不主动、不如实报告情况,造成后果影响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九、区防疫指挥部根据疫情变化,将视情适时调整分类管控措施。
十、省、市防控指挥部有新规定的,按省、市规定执行。
24小时联系电话:
疫情防控指挥部总咨询电话:0579-82227750
集中隔离点咨询电话:13867966099(李先生),13750986336(周先生);
企业复工咨询电话:0579-8222662315868998582(徐先生)。
婺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热门评论
  • 大凡哥 LV13 巡抚 超级管理员
    金华各单位都开始陆续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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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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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一、从金华市域外返回的,持省健康码红码的,集中隔离14天;持省健康码黄码的,居家(企)隔离不少于7天,解除隔离后自我健康监测7天。
    二、来自有确诊病例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居家(企)隔离14天。来自无确诊病例国家的,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三、来自湖北省的,以及省市下达的重点管控对象,集中隔离14天。
    四、来自省外河南省信阳市、南阳市、郑州市、驻马店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阳市、邵阳市,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蚌埠市、毫州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上饶市、宜春市,重庆市万州区等17个(动态调整)重点地区的,居家(企)隔离14天。已集中隔离的,继续集中隔离至14天。
          来自省外重点地区下辖较低风险、低风险县(市、区)的,以及来自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且通过自驾车或统一包车返回、体温正常的,无需隔离(之前已隔离的,解除隔离),自我健康监测7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的,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五、来自省内较高风险县(市、区)的,居家(企)隔离不少于天,解除隔离后自我健康监测7天。已集中隔离满7天的,可视情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继续集中隔离至7天以上。
        来自省内中风险县(市、区)的,自我健康监测14天。
    六、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个人要控制活动范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若体温超过37.2度的,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企业报告。
    金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金东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东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全面推进。全区人民同舟共济、齐心战“疫”,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金市疫情防指〔2020〕23号),现就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金东区欢迎新金东人来金返金创业、工作、生活。
    二、市外来金返金人员一律核查14日内流行病学史,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其中有重点和省内较高风险以上地区旅居史、生活史人员,先行劝返;劝返不成的,自抵金之日起,予以集中隔离14天;来自省内较低风险和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可视同本地居民;其他人员来金返金,需填写《健康申报卡》,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按要求开展自我健康监测7天,并实时填写《健康监测卡》,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只限住所与工作场所之间点对点来往。鼓励外来人员自驾来金返金;对员工相对集中地区,鼓励企业包车点对点接回,包车费用按区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三、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所有市域外来金返金人员,按规定在“来金人员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健康信息登记后,获取专用二维码(健康码),凭此码在各入金交通卡口,通过绿色通道实现快速通关。市外来金返金人员在到达居住地一小时内,主动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并签订《法律责任承诺书》,由属地负责建档管理并跟踪服务。若发现有瞒报漏报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鼓励各经营主体利用自有场所开展集中隔离和居企隔离,鼓励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主动居家隔离。根据复工复产复业经营主体实际情况,无法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协调统一安排集中隔离点,按区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五、实行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业备案、检查制,对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当天申请、当天备案、当天开(复)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建立“负面清单”,引导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复业。
    六、鼓励通风良好、防控措施落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连锁门店、沿街商铺、便利店等有序恢复经营。其他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继续关闭。
    七、加快物流畅通。取消县(市、区)之间和乡镇之间所有检查卡点。物流、快递车辆在全区可以正常通行,物流、快递从业人员测温后可以进入村(社区)开展业务。
    八、充分发挥社区疫情防控功能,使村(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村(社区)实行双向管控,重点管控外部人员、居家隔离对象,不得擅自阻断过境道路、街区道路,在开展体温检测、进出车辆人员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允许非本村(社区)人员正常通行。推行“一人一证”(通行证或通行码)制度。村(社区)合理划定最小单元,企业按工作流程设定相对独立工作区间。村(居)民要切实减少与最小单元外的不必要接触,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时戴口罩,不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九、因疫情防控需要的乡镇(街道)和有关村(社区),可以继续实施从严管控措施,具体由区、乡镇(街道)防控指挥部分别确定。
    十、省、市、区防控指挥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来婺、返婺人员分类管控指导意见
    婺城区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月12日起,我区对新来婺、返婺人员实行分类管控,具体如下:
    一、省市下达的重点管控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二、从湖北省来婺、返婺的人员,或2020年1月1日后到过湖北省的来婺、返婺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三、从重点地区来婺、返婺的人员,或2020年1月1日后到过重点地区的来婺、返婺人员,实行居家硬隔离14天。
    四、来自浙江省发布的较低风险、低风险县(市、区),且自驾车来金、返金人员,无需隔离。现居家隔离的,解除隔离。
    五、除上述地区以外的来金、返金人员,实行居家硬隔离7天。已居家隔离满7天的,解除隔离。
    六、非重点地区人员搭乘公共交通新来金、返金人员,请自觉居家硬隔离7天。
    七、已采取异地隔离7天且自驾返婺或单位接送来婺人员经企业审核后无需再次隔离。
    八、新来婺、返婺人员,应在到达婺城居住地后一小时内,主动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不主动、不如实报告情况,造成后果影响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九、区防疫指挥部根据疫情变化,将视情适时调整分类管控措施。
    十、省、市防控指挥部有新规定的,按省、市规定执行。
    24小时联系电话:
    疫情防控指挥部总咨询电话:0579-82227750
    集中隔离点咨询电话:13867966099(李先生),13750986336(周先生);
    企业复工咨询电话:0579-8222662315868998582(徐先生)。
    婺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关于医院就诊探视等问题:
    金华中心医院
    医院出入口调整:
    1.车辆由明月街西门车辆入口进,从胜利街车辆出口出;

    2.步行人员从人民东路北大门入口进出;  

    3.其余医院出入口已暂时关闭,请广大市民知晓并理解。

    临时停诊科室:

    2月1日(初八)起,口腔科门诊停诊,仅处理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

    调整科室:
    2月2日(初九)起,肿瘤内科病区、门诊化疗搬到1号楼10层,放疗科一病区搬到5号楼4层,放疗科二病区搬到5号楼5层,感染性疾病科病区搬到5号楼7层。
    就诊注意事项:
    1.我院对来院人员一律实行测量体温的防控措施。请您按照医院指示标识,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请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
    2.就诊请实名,挂号时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
    3.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 有发热;
    ·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台州、温州等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台州、温州等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有聚集性发病;
    ·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接触史。
    4.本次就诊如有发热,请到发热门诊就诊,儿科患者请听从医院预检分诊人员安排。医院发热门诊位于6号楼1层。
    5.如有呼吸道症状,可以到呼吸内科门诊(3号楼3层)就诊;如情况危急,可前往急诊医学中心(1号楼0层)就诊。
    6.请尽量预约就诊,以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就诊。
    7.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具有第3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住院探视指南:
    1.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尽量不要来院探视或减少探视,建议以电话、微信或其他方式慰问。住院病人建议订餐,尽量减少家属送餐。
    2.来院探视、陪护人员请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3.如有下列情况,请勿来院探视: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台州、温州等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有与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台州、温州等有病例报告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者;两周内有发热、干咳,且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有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4.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探视时间(建议不超过15分钟)。
    5.每位住院患者至多允许一名陪护。
    金华市人民医院
    医院出入口调整
    1、所有人员从医院门诊大厅,3号楼和急诊大厅进出,三处均设有体温检测点。
    2、其余医院出入口均暂时关闭(3号楼和5号楼车库通往病房的通道关闭。车库停车后,进院人员需要出车库从以上三个入口进院),请广大市民知晓并理解。
    来院人员须知
    1、请自觉戴上口罩(自备),做好个人防护;
    2、进入医院门急诊大楼,均需测量体温,并请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请配合做好手卫生工作,医院在各诊疗场所的出入口均配备免洗手消液(免费提供);
    4、请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有无以下信息:
    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②近2周内途经湖北或湖北旅行、居住史;
    ③近2周内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门诊就诊须知
    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门诊大楼负一楼)接受筛查:
    ①发热(体温≥37.3℃);
    ②近2周内途经湖北或湖北旅行、居住史;
    ③近2周内有明确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④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者。
    2、请实名就诊,正确填写联系手机等信息;
    3、请严格遵守“一患一诊室”,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4、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口腔科专家及专科门诊自1月29日起暂停,除口腔颌面部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外,其余可择期诊治项目全部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已预约挂号者,可按原途径退号。
    5、除口腔科外的其它专家及专科门诊、急诊,及住院、手术等照常。
    住院探视须知
    1、请尽量不要来院探视住院患者。
    2、如需探视,时间统一在上午10:30-12:30,下午16:30-18:30,其它时间,谢绝探视。每次探视限1-2人、不超过30分钟。特殊科室如重症监护室(ICU)、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等探视时间为下午14:00-14:30, 新生儿监护室电话病情咨询。
    3、禁止以下人员来院探视:
    ①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②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③孕妇、儿童及免疫力低下者;
    ④近2周内途经湖北或湖北旅行、居住史者;
    ⑤近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者或确诊患者。
    4、探视者应自觉配合医院及病区诊疗管理规定,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妨碍或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住院陪护须知
    1、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陪护。
    2、确需陪护的住院患者,原则上一患一陪。陪护人员应具备完全自我照护能力和协助他人的能力。
    3、陪护人员请自觉遵守医院及病区有关陪护规定,认真履行陪护职责和义务。
    大凡哥有话说:特殊时期,政策经常变化,有新的相关政策和消息欢迎留言补充!同时欢迎大家提问和帮忙解答问题!大凡哥会对帮忙解答问题的网友打赏哇贝奖励哦。

    2020-2-8   来自浙江
    190 回复
  • 我是哪里人 LV16 王贵妃
    麻烦帮忙反应下,市区高速口如果只要金华户口或者有房产证都可以下,那么金东任何人不能下就是一句空话。因为金东的人完全可以凭身份证和房产证从市区出口下高速,市区下高速后到金东走二环北路一路畅通,没人管的。
    2020-2-8   来自浙江
    35 回复
  • 三江汇流 LV12 路人
    大家问题还是很多,我来解读一下,弄个最简单的,若有问题,请大家指正。
    一、婺城指挥部:
    1、有金华户口,可下
    2、金华有房子,可下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有房子,另外一方可以凭结婚证下,孩子也可下。
    4、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有户口,另外一方能不能下以实际卡口为准
    主要高速口:金华高速互通
    二、金东指挥部:不管本地户口外地户口一律劝返。
    主要高速口:金华东,鞋塘,傅村
    三、开发区指挥部:
    1、金华户口+浙G牌照,可下
    2、特殊情况联系街道社区
    3、企业复工,先联系自己公司的同事
    主要高速口:金华西
    还有重要一点:这是金华这边下高速的,还要关注你所在的当地让不让你上高速。
    我自己的解读,有问题请指正。我希望我的解读能帮助大家,不要误导大家,谢谢!
    每个人解读不一样,也可能随时变换,以实际为准。
    2020-2-8   来自浙江
    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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