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法院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对于“失信者”我们绝不手软!
因下列被执行人在2020年9月15日之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法院敦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义务。如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及时与本院联系,或在“金华法院”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
我们将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欢迎大家持续关注、共同监督,营造良好诚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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