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才购房补助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
(二)申请条件
1、从2020年1月1日起,首次由金华市外全职引进至金
东区企业(含区属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2、工作满1年,在金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3、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
4、2020年1月1日后购买金东区范国内首套商品住房;
5、本人及配偶在金华市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集资
建房、经济适用房、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等政策性住房
等情况。
(三)政策待遇
1、博士、硕士人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购房
补助(含市级补助)。其中区级补助部分一次性发放,
市级补助部分按照市级政策分3年发放
22、本科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含市级补
助)。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及金华生源地的普通高校
大专牛业生,按照本科享受政策;
3、正高级人才,副高级、高级技师人才,工程师、技
师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10万元
购房补助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或高级工,仍按《关于
助力人才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千意见(试行)》(金区委
〔2017〕 21号) 文件执行,
一次性补助3万元。
5、上述各项补助额均不超过上证总购房价款的50%
(不含独立购买车位、车库支出)
(四)补充说明
1、夫妻双方同时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
享受,另一方按50%享受。
2、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且自取得房屋所有权
日起,需在金东区服务满5年。不足5年离开金东区就业
创业的,须向区人社局报备,并按年限比例返还购房补
助。
3、购房时间按照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认定。
4、大专、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完成全日制学历提升,可
按提升后的学历层次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已享受过购房
补助的按差额补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也可按
更高职称等级享受补差
5、首套商品住房按国家有关政策认定。
6、人才引进时间从全职引进后在金华缴纳社保的时间
起算
了、符合市、区同类补助政策的,应当在市、区两级同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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