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冠李戴!这类行为将被严查!
2月24日下午14时17分许,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罗店中队收到一条系统预警信息,一辆逾期未年检的大货车正在二环北路行驶,即将到达金粮街路口。值班民警陈达立即带队设卡拦截。
两分钟后,罗店中队执勤交警将该车拦获。陈达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神色慌张,支支吾吾拿不出来。陈达告知贺某可通过警务通核实其身份信息,驾驶员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了驾驶证。驾驶证上记载该驾驶员名为“贺某欢”,证件照片也为其本人的照片,但一想到刚才他慌张的样子,陈达心里不禁起疑,于是对贺某进行了人脸识别确认其身份信息。
这一查果然发现了问题,人脸识别出的身份信息显示该驾驶人虽然也姓贺,但却并不是贺某欢,而且贺某的驾驶证因为逾期未审验,已于2017年被注销。贺某向交警出示的是一本“假证”!
面对交警的质问,贺某这才道出缘由。原来,贺某在驾驶证被注销后一直苦恼,担心影响生计。一次偶然的机会,贺某在同公司的老乡车上看到“贺某欢”的驾驶证。贺某动起了歪脑筋,将“贺某欢”驾驶证上的证件照换上自己的照片后继续使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贺某驾驶的车辆已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交警部门正在对证件真伪进行进一步鉴定,等待贺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假牌套牌假证车辆上道路行驶,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社会危害性大,群众深恶痛绝。为全力消除此类风险隐患,全省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于近日开展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整治将持续到4月底,希望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文明出行,若发现涉及此类违法行为的线索,请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通行环境。(通讯员:郑缘)